一、场地条件
1、选址要求:场地选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《
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必须离中、小学校200米以上。
2、场地面积:按平均每台电脑占地2.5m2左右计算。
3、场地
装修:
网吧内设四个功能区:上网区、休闲区、管理区、商务区,其中休闲区应不少于10m2。网吧装修主色调及硬件设备、形象墙、店面招牌等必须符合总部统一的形象设计标识。
二、设备条件
1、客户机数量:符合各地文化管理部门要求。
2、管理
软件要求:安装ic卡实名管理系统,安装文化或公安系统指定的远程监控管理软件和防火墙,公司监控软件和杀毒软件。
3、互联网接入方式:互联网接入方式:使用公安统一指定电信运营商提供的光纤接入(享受电信优惠价)或adsl宽带接入。
4、由公司推荐采购配置国内知名it厂商提供的,与市场兼容机价格相当的品牌电脑,然后业主自愿确认购买。
5、各门店必须按公司要求统一服装、标识。
三、组织规范
公司统一管理下的:统一经营方针;统一服务规范(包括服务标准、服务用语、服务价格等);统一形象标识(包括着装、胸卡、名片等);统一营业场所风格;统一上网首页和统一计算机远程管理。 加盟店必须积极配合公司举办的品牌宣传活动、与其他商家的互动活动以及社会公益活动,加盟店不得进行公司授权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,如加盟店欲自行举办活动必须事先向公司汇报,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。